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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雅涵周奕昂《修仙盛世》小说介绍
萧雅涵周奕昂《修仙盛世》_修仙盛世

萧雅涵周奕昂《修仙盛世》

一尔呀

小说主角: 萧雅涵 周奕昂 安玉儿 阿灵 震霆 崔梓星 刘照君 宫润伯 林子歌 云知礼

相关标签: 孤儿 升级流 修仙世界 盛世 飞升 师父 女儿 小说 收养 师姐

最后更新:2024/3/22 10:13:47

最新章节:萧雅涵周奕昂《修仙盛世》最新章节 第36章 青帝居(五) 2024-03-22

小说简介:杨夕是一个孤儿,从小被师父师叔收养,在同门师兄师姐的“关爱”下茁壮成长。作为一个正经修仙人士,锄强扶弱是她的日常,得道飞升是她的目标。她每天都为此努力着。后来有人告诉她,你是上届大能的女儿,本应在上界受万人敬仰,却不知为何流落下届,白白吃了这许多的苦。无妨,杨夕淡然道,反正我早晚都会回去的…

内容摘要:太恒山脚,稀稀拉拉的分布着几户人家。青sè的砖瓦房半隐在茂密的山林间,稍不注意便会让人忽略了去。这便是龙门村,凡尘中最接近“仙界”的地方。傍晚,夕阳染红了天空的一角,浑身泥巴的孩童在mǔ亲的催促下回到了家,辛苦一天的大人们也离开了耕作的一天的田野,炊烟升起,满村飘香。“轰!”惊雷般的巨响打破了素日的平静。迅速升起的黑烟遮住了温暖的夕阳,一瞬间天昏地暗,被巨响吸引的村民们纷纷出门查看。“莫老二,怎么了这是”一个皮肤黝黑的村民扭头看向自己身边瘦高的同伴。“这我怎么知道。”被叫莫老二的人擦了擦自己手中的烟袋,“我们就在这看着吧。”“不会有什么事吧。”“这能有什么事,我们这可是太恒山,什么东西能在我们这里作祟咳咳!”莫老二被自己手中的烟呛了两口继续道:“等着吧,估摸着不一会儿太恒的仙人就要到了。”“那就好,那就好”正当人们议论纷纷的时候,天空两道流光滑过,正落在黑烟前,化做两道人影。一人身负长剑,凛然而立,显然是一剑修;另一人面sè宽和,衣着普通,看不出什么身份。“师兄,这黑烟聚而不散,凝而不结,看来是旱魃伴生的黑烟。居然敢在我太恒境内撒野,也不知它是吃了什么雄心豹子胆。”面sè宽和那人道。“嗯。”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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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雅涵周奕昂《修仙盛世》书评精选
默默然不相知
我知道虽然作者在感情方面写得不太好,但其他方面我觉得并没有你们说的那么不堪入目。而且作者不过多写了一些困难 ,怎么就变成抖m了呢。那些黑子们如果你们觉得不好看你们可以不看。至于骂成这样吗
存在感的低度
开头满好,武侠经典一出,把这个世界的成果拿来装,爽点满满!可惜后头除了矫情,女频小说的狗血剧情,就是越来越多的人不认同主角,这不是升级,打怪的玄幻,也不是韩寒,郭敬民这样的偶像写手。就凭你里面写的那些书,包罗万象,可供不同可味。我只能说那个世界文人相轻,相的太轻。
凉凉的杏→_→隐退了
这本书的人设真是绝了,正在读初中的学生写了一本中考宝典,竟然还畅销了,即使你是中考状元,这种情况也不可能发生好吗?何况他还不是。
白衣折扇
也许很多人觉得,让主角来发表著作不伦不类,或者说无耻,但本书很好的权衡了借鉴和文章合理性,看完全书,给我最大感触的是作者对于感情设计的执着,可以不完美,可以遗憾,但是保持美好的态度,深受感动,有人觉得结局仓促,实际上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最后的平铺直叙,让感情归于平淡,也显升华,最后胡小米的出现让人难忘~
逯敬亭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重生为作家的小说。重生类小说一般都会大开金手指,这本也不例外。这本书在贴吧里被喷的很厉害,但是我就是喜欢。喷的原因我大概就是觉得作者化身金庸古龙梁羽生的结合体,把三位大神的作品当做了文章的主线。不过我喜欢的原因就在于作者的叙事能力不错,读起来有种小清新的感觉。唯一感觉不满的地方是女主角的戏份太少,人物不够鲜明,刻画的不够深刻。
纯度99%
老是什么让人有股想保护她的冲动! 我只有想砍死她和你的冲动! 然后女的一生气自己就跟狗一样跑过去讨好她
爽点有,只是作者为了文青硬生生的把爽点压着,甚至一笔带过,隔靴搔痒啊。
故事的描述,人物的刻画,作者的文学素养都没的说。只是太乱了。
感情方面也是太文青了,请原谅我无法接受一个十七岁的女孩见面两三次就会跟一个十四岁的男孩谈恋爱。
还有迷糊是高中生,又不是放假期间,为什么不上学而是去做一个实习编辑
秋水偲静漪
先前我仅仅是看了下简介以及文下面的两个书评,就放入了书架,今晚才拿出来看,结果越看越无语,真心看都看不下去,主角随便发个书就天下无敌了?(好吧,其实是有点夸张)为了突出主角,刚开始的那两个学生的表现也是醉了,就那么胆小?一出办公室门就变样了?(有可能是作者把那个环境没有描绘的很清楚)不仅如此,其他一些配角形象不鲜明,好吧,其实这也不是大问题,最最受不了的就是主角和他的“责编”的恋爱关系,唔,十三四岁的孩子加上成熟的性格(可以那么说吧?)就秒杀了一个进社会不短也不长的“”(找不到形容词)而且还是个高中生!
我看到这就真心看不下去了,就这样的书,居然还有好评,也是醉了,而且这真是我第一次,讨厌一本书,想要吐槽一下。(真的是吐槽,因为这本书雷点好多)
我仅仅看到十几章(我都在佩服我的忍耐性)这仅是我个人想法,不喜勿喷,(好吧,其实我也可以不喷这书的,奈何刚看完同一类型的书,二者相比,云泥之别)
重新看了下我的书评,居然写的比我给好评的书的字数还多,
唔,就酱紫吧,不说了,也挺晚了,睡觉😪
三叶青莲
主角每次出书都会被人嘲讽,各种文人开始喷,而主角只会被动反击,就像那个郑求喷的主角那么厉害,最后居然什么事都没有。还有那个什么伊水被打了,居然不报警,不上法院,主角反而硬是强行双开文证明自己不是抄袭,完全没有法律意识。
文人相轻正常,互相打压这种套路我也能忍。但是这都到了无视法律的地步,作者是几个意思。
麻烦作者以后写小说时,先打好大纲,而不是想到哪就写哪
风停花未晚
首先说说优点吧,本书作者可能略有点文青,行文叙述有点小文艺,不过问题不大,而且作者下笔还比较幽默,特别是前期看起来有时会觉得比较有意思。主角是个比较不嘚瑟的家伙,或许有的人会觉得爽点不足,不过对我来说还是不错的,虽然有装逼打脸这种小说里绕不过去的情节,但相对其他来说算是比较轻了,主角有种相对淡定的气场,最起码不至于别人反驳一句就炸毛。
缺点当然也有,特别是感情方面!虽然作者写的比较文艺忧伤风,但是放在现实里其实就是渣男脚踏两只船其中早的一只自愿成全退隐的坑爹狗血故事……说实话后期所有涉及感情的戏份我都跳过了,插足后洗白还理所当然秀恩爱这种情节确实看的憋屈。在一个就是小说的成名、评价方面。有句话叫“时势造英雄”,我觉得放在文学上也适用,作者给主角选择的小说有些确实成就很高,但和当时的社会背景文化背景是分不开的,离开了大环境,虽然绝对还会是一本好书,但肯定会失去本身的一些意义和震惊的理由。当然,关于这点也许是我吹毛求疵了。
总体来说,这本书属于闲暇可读,看不下去了快进跳章也影响不大的休闲快餐,想看优质仙草的绕路。
问心
这本书前面还是蛮好看的,但是在男主和他的初恋胡小米纽约一见之后我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应为坐着前期对初恋的描写让我看了很爽,但是为什么最后没能在一起?开后宫你到是开啊,说实话你开了后宫我都能看下去。我是看到纽约相见之后直接看的结局,看完结局就不想看了。。。。。。
清风伴明月
看完后我无语了,其实写的很好,但对于女主的安排,怎么说了,你既然没打算把他写成最终女主,花那么多笔墨描写他,描写她和主角之间的事搞毛线,三角恋好玩是不
zssq1724
很喜欢你的文笔很喜欢书里透出的味道很喜欢读这本书的感觉~
女王的姿态
终于看完这个奇幻的世界,暂时回归本位面。
乄_﹏柒ぐ.汐
这写啥那?首先地点相当混乱,边缘配角小混乱,而且卡文卡的列害,你是一卡文就开始凑字数,一卡文就开始凑字数。再有世界观相当小,主角基本没朋友,文学社就两家,电视台就两家。哎呀....怎么说那,只能说作者懒癌,不用心!明明文笔挺好,题材挺好,就是不去好好规划,好好一个有爆点的题材弄成个慢热,好好一个剧情弄成阴谋诡计的战场,窝心
zssq4906
人生滋味,情最浓;世间繁华,淡最真。真实的爱着,健康的活着,就是一种富有。没人欠你什么,能够对你负责到底的,唯有你自己。你有没有痛苦,源于你是不是计较;你快不快乐,在于你能不能宽容。有些欢乐,别人未必能理解;有些悲伤,别人未必能感受。欢乐也好,悲伤也罢,都是一种自我的感受,乐是自己的,悲也是自己的。痛了,就自己理疗,伤了,就自己复原,不要期望别人会给你最大的关怀,谁都有自己的事情。别人再好,不是我们的,别去羡慕;自己再差,也是我们的,努力去改变。告诉自己,没有上帝,自己就是自己的上帝;告诉别人,幸运很少,自己要爱惜自己。生命,要的就是一份厚重,人生,要的就是一种丰盈;日子,过的就是一份心情。
zssq4619
这本书主角的很多行为有点难以理解,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Rilicious
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
谶否
十年,呵,十年。
不知有多少书友看了十年的网络小说。
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毕业两年,十二年,看了不下200部,超过一亿字的网络小说,在这本书里怎么也是一方掌门级了吧。
诸位,你们看书还冲着情节去那就太浅薄了。
我看的,是一本书所展现的世界。现实生活中无法经历的精彩万分的世界!
主角圣女也罢魔头也罢,不过是描述世界的方式而已。
血红的书,向来是前期格局狭小,给人一种逼仄感,而中后期陡然爆炸式扩展。
谁能想到,本以为不过是一天赋灼灼的血妖,是那鸿蒙之主。
谁想到,本以为高高在上的鸿蒙之主不过一丧家之犬。
谁想到,万族破灭不过是棋局一步。
谁想到,看似光芒万丈的佛道之祖亦不过天道之下一蝼蚁。
诸位,这就是血红的书真正的精髓,精彩的世界,莫测的人心。
你们还在纠结于主角扮猪吃老虎圣母什么的,实在是落了下乘。
一本书就是一段旅程,主角的所思所想所为不过一车驾。纠结于车子的颜色样式,不去关注沿途的风景,还看个鸟的书?
清清苹果香
血红写书从不模仿别人,天马行空的现象是他的特点。主角腹黑,绝对的爽文。本书描写一个拥有尊贵的身世贵公子却沦落底层,主角一步步走向强大,与敌人斗智斗勇。